加分政策的情形

加分政策在国考,特别是跨省份国考的考生是最有竞争优势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分政策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大体上加分的政策都是类似的,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大致归纳后可分为以下几类:

(1)针对基层工作经历,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亦有加分政策。

(2)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规定了烈士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一些考生,因为是少数民族而享受了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各地省考中,关于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也是“因地制宜”,情况不尽相同。在竞争激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如果能享受到该项政策,无疑是拉近了你和公务员之间的距离。
加分政策的条件

目前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政策,各位考生也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看看是否满足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条件一:首先你在毕业时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如果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

条件二: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期限已经满了,此时,你报考公务员,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资格的。

条件三: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